2008年9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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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伤腿交警艰难维权
戴振华

  9月5日上午9时,云南景洪市交警一大队中队长董雪松执法中被驾驶人摔碎膝盖一案,在历经4年半的艰苦维权后,终于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涉案的卢小波和卢小涛两兄弟被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。

  执勤遇不测
  交警被摔断右腿
  事情得追溯到2004年4月20日,景洪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机动中队依据政府相关规定,在澜沧江老大桥两端设卡执勤,禁止各类机动车辆在非规定时间内通过老大桥,以保证景洪电站围堰工程的顺利运料施工。上午10时许,犯罪嫌疑人卢小波驾摩托车通过江北执勤卡点时,交通协管员匡勇边打手势边吹哨子示意他停车检查,但卢小波无视交通协管员的指挥,驾车冲过卡点10余米后才停车。停车后,他与两名协管员发生争执。争执中,卢小波加大油门企图强行冲卡。被拦下后,卢小波与两名协管员扭打起来。见到这种情形,正在街对面执勤的民警董雪松立即跑过去处置。
  在距现场150米左右开摩托车修理店的卢小涛听说哥哥被人打后,急忙赶到现场,也与协管员匡勇推搡起来。董雪松上前劝阻,不想被卢小波从背后用双手抱住往后拖拉,导致4人一起倒地,致使董雪松倒地后右膝粉碎性骨折。
  董雪松受伤后,右腿膝盖骨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4月先后做了两次骨科手术,医生诊断为右膝粉碎性骨折(塌陷)、十字交叉韧带脱出、主副韧带受损、半月板坏死现已切除。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检察院法医鉴定为轻伤九级,伤残九级。

  维权遇难题
  10次反复终开庭
  据景洪市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张有文介绍,这一事件致使景洪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在景洪市澜沧江老大桥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通告》无法执行,封闭管理失控达到18天之久,在社会上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。
 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景洪市公安局2004年4月20日接报案后,于2005年6月26日立案,并于2005年6月30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景洪市检察院报捕卢小涛,但当时,景洪市检察院以情节轻微、危害不大为由,于2005年7月6日决定不批准逮捕。之后,景洪市公安局多次提出复议,但事情都没有进展。
  2006年12月22日,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中,此案被云南省检察院、云南省公安厅联合检查组列为纠正督办案件。随后,景洪市公安局再次审查后,于2007年1月5日撤消了原撤案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,并于当日重新立案侦查。但事情仍然一波三折,批捕申请及之后的多次复议都未被检察机关采纳。直到今年8月5日,经景洪市公安局对该案中的矛盾进行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,重新对犯罪嫌疑人卢小波、卢小涛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,于2007年10月9日再次将该案移送景洪市检察院后,景洪市检察院才正式以涉嫌犯有妨害公务罪,对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。至此,董雪松的维权已反复了10次。